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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8-01-08  来源:hbj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萧湖人家三期保障性住房

淮安区经二路东侧、新兴路北侧、商城路南侧

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6万元,总用地面积21952m2,总建筑面积86204.93 m2

201813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
固废
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建筑施
工废水经
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产生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淮安区
污水处理厂,居民入住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区域污水
管网排入淮安区污
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北泓。

3、施工现场采取围档、洒水、盖等抑尘措施;居民入住后居民厨房油烟
利用油
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的排气管道高空排放。垃圾暂存点合理
布局,封闭设计,
对垃圾收集点采取消毒灭菌措施,垃圾及时由环卫部门清
运,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公厕设置先进的粪便冲洗设施,清除公
厕产生的恶臭

4、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
为防止
施工噪声扰民,应杜绝深夜施工。在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
须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进行控制。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
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
过噪声标准施工的,建设单位须在施工前向
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
工。泵房、风机噪声采用隔声门窗
等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社会
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5、做好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利用和处置工作。居民入住后产生的生
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经八路南延工程建设

淮安区文府路至小237省道。

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属于城市次干道,经八路南延全长约280m,路宽30m

201813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
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施工扬尘采取洒水喷淋和遮盖密闭、设置围栏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不
在现场设置
沥青拌和装置。

3、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
施工废水
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达标后回用。

4、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作业,
如的确因工期需要,需在夜间进行,应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
实施。

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6、在通车前做好生态恢复和绿化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18日至201811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